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1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80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本公司2016年1月19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3)。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相关书面回复材料已准备齐全,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审核期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口头反馈要求,保荐机构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