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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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6-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万润股份”)股份20,67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8%)的公司股东烟台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烟台供销社”)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后的15个交易日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烟台市供销合作社。

(二)烟台供销社持有公司股份20,67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6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烟台供销社生产经营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万润股份首次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烟台供销社持有的不超过6,000,000股(含本数,若万润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出售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万润股份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7%;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后的15个交易日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价格择机出售;

6、拟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二)烟台供销社承诺自万润股份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润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万润股份回购本公司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润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已于2012年12月20日履行完毕,承诺履行期间,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本次烟台供销社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烟台供销社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烟台供销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若按照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对其所持公司股份实施减持,烟台供销社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烟台供销社持有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可能低于5%;

(二)烟台供销社承诺减持所持万润股份股票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烟台供销社减持万润股份股票的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烟台供销社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