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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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6-00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泰安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8000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全部担保余额为6.4亿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为保证其经营需要,拟分别向光大银行泰安分行申请6000万元、向兴业银行泰安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本公司拟为泰安银座上述共计 8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了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该担保额度适用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子公司实际申请担保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详见2015年3月28日、6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泰安银座上述共计8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股东大会的批准额度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泰安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法定代表人:王志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81号;

注册资本:1432.9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三类:6822-1角膜接触镜(软性、硬性)及护理用液(塑型角膜接触镜除外)、二类医疗器械、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图书报刊、小包装食盐、小包装畜牧盐的零售;纺织品、化妆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家具、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金银制品的零售、维修、翻新;通讯器材销售;家用电器维修;钟表销售、维修;眼镜验配、销售、维修;奇石展销、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泰安银座总资产为67,129.43万元,净资产为36,014.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35%。

三、董事会意见

泰安银座为本公司子公司,泰安银座在泰安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青岛银座投资在农行青岛分行市南支行、中国银行青岛市李沧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9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招商银行济南洪楼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总额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在工商银行泰安市泰山区支行分别申请的4000万元、2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为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青岛市李沧区向阳路116号李沧区银座中心项目和谐广场房产、土地抵押,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申请的6.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12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上述贷款中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申请的6.6亿元贷款已实际发生5.4亿元,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亿元(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100%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泰安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泰安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