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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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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复产的公告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0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价格及供气异议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因与上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存在结算价格异议,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自2013年12月27日停止原料气供应。

公司管理层针对上述价格及供气异议情况所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4-026)、《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5-026)、《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关于201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二、与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与复产情况

(一)与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情况

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签订〈商务谈判记录表〉的议案》,双方业务、财务等相关人员按照达成的结算方案,清理、核对2012年以来的往来账目,尽快完成物料及财务清算工作,遗留问题处理完后,双方按市场化原则,重新商议并签订2015年物料互供协议,以便安排早日供气。截止2015年12月31日,物料及财务清算、账务处理工作已处理完毕。

2015年9月2日、2015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二期、岳阳长岭凯美特装置延期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延期复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因中石化经办人员业务变动等原因,公司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商务协议根据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反馈的进度还处于内部审核阶段,协议的最终签订时间、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复产情况

长岭凯美特自中石化长岭分公司2013年12月27日停止原料气供应以来,保持对生产装置进行维护与保养。经过双方持续沟通与共同努力,立足于长远合作考虑,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同意对长岭凯美特恢复供气,互供气协议待中石化总部审批同意后签订。长岭凯美特已于2016年3月1日恢复生产对上游实现供气,现生产部门正对装置工艺进行优化控制以确保尽快,生产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三、风险提示

1、由于长岭凯美特停车时间超过两年,设备所生产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尚需要产品质量检验;

2、由于长岭凯美特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还未签订正式协议,长岭凯美特持续供气还存在不确定性;

3、长岭凯美特从恢复供气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还需一定的时间,公司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长岭凯美特以收取加工费模式,上游受经济不景气影响在低负荷工况下运行造成原料气供应量不足对长岭凯美特后续利润有一定影响,正式协议的最终签订时间、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积极敦促上游与长岭凯美特签订供气协议,如签订协议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