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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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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11月24日、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2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截止2016年1月25日总股本24,20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2016年2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日,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的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7.85元/股【7.85元/股=(原发行价格23.59元/股-每股派息0.05元)÷(1+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1.96元/股【11.96元/股=(原发行价格35.91元/股-每股派息0.05元)÷(1+2)】

2、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注:发行股份的数量按照股份支付金额除以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 股的尾数直接舍去取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调整后不超过37,207,357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其它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