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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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1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海美国”) 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医药”)于2016年3月7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春波

注册资本:93,610.8万元

主营业务: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5年9月30日,浙江医药的资产总额为808,788.11万元,负债总额为151,068.38万元,营业收入为338,123.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891.43万元。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7年5月组建的大型股份制综合制药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专业化、规模化生产脂溶性维生素、类维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抗耐药抗生素等系列产品。目前,浙江医药已发展成为一家技术先进、规模庞大、实力雄厚、对全球市场具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企业。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华海美国与浙江医药于2016年3月7日在杭州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领域:

双方合作的重点是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业务合作。

2、合作形式:

1)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产品和项目共同投入,合作开发;

2)华海美国根据美国市场信息,优先考虑浙江医药可提供的原料药作为制剂原料;

3)双方可分享国际认证的经验及提供咨询;

4)双方互相利用其在美国的资源,销售符合FDA要求的原料药及制剂;

5)如有需要,华海美国可提供美国FDA注册申报咨询;

6)双方互相委托对方进行药品生产,供应国际市场(生产区域已经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双方可享有在项目论证、技术咨询、产品代理销售、市场推广和协同创新等方面优先合作的权利;

8)双方共同投资或并购双方都感兴趣的医药产品、项目或企业;

9)双方互相委托对方进行新药研发、工艺攻关、标准提升等工作;

3、合作期限 :

合作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0年有效。 合作过程中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签署延期协议或增加新的条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促使合作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整合双方资源,共同进军美国医药市场。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双方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业绩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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