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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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6-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16-011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持有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白山”或“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6,414,9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3月13日,吉林森工将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5,282,994股长白山股份。

长白山近期收到公司股东吉林森工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吉林森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26,414,9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1%。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2014年8月22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森工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来源: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是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数量: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不超过5,282,99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3月13日。

4、减持价格:计划减持价格区间为20元/股-35元/股。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除本次发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之外,自长白山旅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也不由长白山旅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指长白山旅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减持价格应符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3、本公司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长白山旅游发出相关公告。

4、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长白山旅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森工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是出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吉林森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备查文件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