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ST乐电 编号:临2016-0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3月10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乐电”变更为“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乐电”变更为“乐山电力”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44”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3月10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因2013年、2014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1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6年3月2日,公司2015年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公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0,174,359.71元;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16,687.73元。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公司2015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16 年3月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3月8日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9日停牌一天,3月1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16,687.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83,516.86元。公司目前主要业务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和宾馆业务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短期内并不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ST乐电 公告编号: 临2016-0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2016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9日停牌一天,将于2016年3月10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乐电”变更为“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