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钱旭利、钱静光、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百利”)、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光包装”)、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兰雅丝”)和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辉电池”)联合发来的函,获悉:盛光包装、依兰雅丝和昊辉电池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14,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
钱旭利、钱静光、安百利、盛光包装、依兰雅丝和昊辉电池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14,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66%。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总数变更为10,300,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5%。
钱旭利、钱静光、安百利、盛光包装、依兰雅丝和昊辉电池所持股份全部为二级市场所买入,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详细情况参见钱旭利、钱静光、安百利、盛光包装、依兰雅丝和昊辉电池联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康强电子
股票代码:0021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钱旭利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皎矸何村回江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钱静光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皎矸何村回江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童庄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童庄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项家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童庄村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6年3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1、钱旭利
2、钱静光
3、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
4、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5、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
6、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
本次变动 指 2016年3月1日至7日,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和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康强电子股份2,414,703股
康强电子 指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钱旭利,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02051981081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8月出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皎矸何村回江路,联系电话为82815175。
钱旭利直接控制及投资的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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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静光,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02271953121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12月出生,现任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皎矸何村,联系电话为82815175。
钱静光直接控制及投资的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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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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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股东情况
股本结构:钱旭利60%;钱文海40%。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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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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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股东情况
股本结构:钱旭利39%;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61%。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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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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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股东情况
股本结构:钱静光48%;吴忠静26%;钱旭利26%。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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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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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股东情况
股本结构: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74%;澳大利亚安百利有限公司26%。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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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钱静光和吴忠静为夫妻关系,钱静光和钱旭利为父女关系,钱静光和钱文海为父子关系。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宁波盛光包装有限公司、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为钱旭利、钱文海、钱静光和吴忠静所投资控股企业。综上,钱静光和钱旭利及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宁波盛光包装有限公司、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旭利、钱静光、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康强电子股份而引起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视康强电子的运营和发展状况及其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康强电子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钱旭利、钱静光、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和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累计持有康强电子股份12,714,888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66%。截止2016年3月7日收盘信息披露人共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2,414,703股。尚持有康强电子公司股份10,300,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5%。
表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强电子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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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强电子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钱旭利、钱静光、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和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旭利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静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安百利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盛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依兰雅丝护肤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昊辉电池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6年3月8日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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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