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0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6年3月 4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C16CQ0110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2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2.75%-3.15%
6、理财投资期:2016年3月 4日至 2016 年4月8日(共35天),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1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 2亿元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6.57%。
(二)购买瑞丰银行“禧瑞J16006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向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购买“禧瑞J16006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禧瑞J16006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4.15%
5、理财投资期: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4月12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7、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债券逆回购。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瑞丰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2亿元购买瑞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57%。
(三)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6年2月 24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C16BQ0183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3.05%-3.45%
6、理财投资期:2016年2月 26日至 2016 年6月2日(共97天),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1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 1亿元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28%。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一)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公司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公司,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公司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05%。
(二)瑞丰银行“禧瑞J16006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1.理财收益损失风险:购买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公司存在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购买理财产品不允许公司提前终止或仅允许公司在特定期间并按照特定要求提前终止(具体以理财产品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司无权提前终止或赎回。
3.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瑞丰银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时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一旦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则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理财财产不能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及收益,理财产品将面临期限相应延长或进行二次清算的可能。
5.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操作风险,即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业务人员操作失误或差错而产生的风险;若投资管理人将理财资金通过信托或其他方式投资于标的资产,信托公司或其他合作机构受经验、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对信托资金的管理,导致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6.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使公司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7. 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8.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瑞丰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瑞丰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本次公告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购买的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7.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4.6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总协议》 、公司与瑞丰银行签订的《理财计划协议书》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