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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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金牛理财网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牛理财网")签订的代销协议,金牛理财网从2016年3月10日起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并开通定投业务、实行优惠费率。

一、 本次增加金牛理财网为代销机构的基金产品如下:

投资者可在金牛理财网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金牛理财网的相关规定。

二、开通旗下基金定投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6年3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在金牛理财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本公司指定的金牛理财网提交申请,约定申购周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金牛理财网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的基金范围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三) 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金牛理财网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金牛理财网申请办理相关万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金牛理财网的相关规定。

(四) 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好买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0元(含定投申购费),级差为10元的整倍数。

(六)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相关金牛理财网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金牛理财网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金牛理财网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扣款等其他相关事项请以金牛理财网的规定为准。

(七) 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八)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款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九)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金牛理财网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金牛理财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通过金牛理财网销售的所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时间:2016年3月10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金牛理财网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金牛理财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3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金牛理财网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金牛理财网的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金牛理财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金牛理财网所示公告为准。

4、重要提示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金牛理财网。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以金牛理财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转6、400-888-0800

客服传真:021-38909778

网址: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请投资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关于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恢复交易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家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提示自2015年12月16日起,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万家50,二级市场交易码:51068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681)进入调仓期,调仓期间本基金停牌、不开放申购与赎回。现本基金已完成调仓,将于2016年3月14日恢复交易。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交易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情况,请阅读本基金于201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本基金将于2016年3月14日恢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关于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在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3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3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内销售机构

目前,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一级交易商)包括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证券公司。

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予以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一级交易商)包括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证券公司。

7.2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自2016年3月14日起,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在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7.3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4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根据相应的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投资人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7.5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7.6申购、赎回的对价及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7.7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8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7.9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10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7.11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