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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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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吕小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其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余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述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票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俞婷婷、胡振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