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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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达到2%的公告

2016-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达到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是“海普瑞”)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推出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择机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7元/股。上述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10月8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截至2016年3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16,07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最高成交价格为30.1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5.0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2,275,982.8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本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