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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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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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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东吴内需增长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6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40%,数据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

(2013年1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转换

(一)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580002)、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3)、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1)、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5)、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6)、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3001)和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583101)、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吴新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东吴配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2003)、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82002)、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582202)、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59)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将另行公告。

(二)开通转换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3、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

4、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其他披露事项:

(1)2015年0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的公告》;

(2)2015年0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3)2015年0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摘要更新》;

(4)2015年0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5)2015年0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6)2015年0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7)2015年0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好买基金网费率优惠的公告》;

(8)201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的公告》;

(9)2015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10)2015年11月0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1)2015年12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2)2015年12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3)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公告》;

(14)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5)2015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关于参加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情况下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17)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投产品费率优惠的公告》;

(18)2016年01月0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9)2016年01月0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5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20)2016年01月0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1)2016年01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2)2016年0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23)2016年0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24)2016年0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25)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转换业务的公告》;

(26)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7)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8)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六、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6年3月15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