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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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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0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公告编号:2015-016),并于2015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告编号:2015-021)。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8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发行的“汇利丰”2016年第5065期对公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发行的工银理财.浙江法人稳健系列理财产品2016年第28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产品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6年第5065期对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4、产品年化收益率:4.10%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3月12日

6、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26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8、支付方式:在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二)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产品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浙江法人稳健系列理财产品2016年第28期

2、产品类型:封闭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拟投资0%-80%的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债权类资产,0%-80%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4、产品年化收益率:4.10%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3月16日

6、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15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到期日后第2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遇非工作日时顺延。

8、支付方式:在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中国工商银行海宁市支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主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2、信用风险: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将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除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发行单位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7、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8、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和损益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通过适度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6,300万元(含本次8,000万元),其中已到期162,300万元,累计收益1,536.7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2,300万元(含本次6,800万元),其中已到期25,500万元,累计收益260.89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理财产品认购书;

2、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理财产品认购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