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热电厂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及相关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16-01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热电厂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及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核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因烟尘等排放超标,自2016年1月以来多次收到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累计1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罚情况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在污染物排放监管中发现,公司所属热电厂在某些时段存在烟尘等超标排放情况,依法多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见附件列表。
二、情况说明
1、未提前筹划实施整体环保改造的背景。北海热电厂投产于1987年,东海热电厂投产于1995年,配套建设有环保设施,但受当时工艺和技术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新的环保法和排放标准要求。根据大连市政府批准,公司2014年开始着手北海热电厂改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总体设想为改扩建北海热电厂,并逐步替代东海热电厂。因此2015年以前,公司出于避免投资浪费等考虑,未筹划对环保设施实施整体改造。面对新环保法规的颁布实施,公司在选择环保治理方案时较为慎重。
2、2015年确定环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效果。2015年,为了合规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兼顾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原则,最终确定了“改造现有脱硫及除尘工艺和设施,新建脱硝设施”的治理方案。11月份整体改造工程完工后进入调试阶段,期间超标现象时有发生,随着运行人员逐步掌握操作规范,两个热电厂的脱硫脱硝设备运行基本稳定,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情况均明显减少,但北海热电厂烟尘排放数据不甚理想(超标时段最大均值为标准值的0.757倍)。
3、北海热电厂烟尘排放超标的原因。该厂采用的是较为成熟、被广泛应用的电袋复合式(1电场+2级布袋)除尘方式,技术上完全满足排放要求,但由于脱硫系统原因,烟气带水量大,液滴对监测仪表形成干扰,客观造成监测数据烟尘显示值超标。由于目前是冬季供暖期,不具备停运检修改造的条件,因此北海热电厂烟尘超标问题一直无法根除。截止目前,公司自1月份以来收到的罚单中,有8份合计80万元是针对北海烟尘超标问题。
三、整改计划
1、执行严格的预防与管控措施。采取强化环保设施的巡检、锅炉燃烧方式调整、燃用低硫煤质等综合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转,巩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成果,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烟尘排放。
2、进一步研究制定烟尘治理方案。待4月初停运后,针对烟气带水问题,对脱硫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3、推动北海热电厂改扩建工程的启动。前期工作处于技术路线选择阶段,相关方案已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待确定后,公司将立即启动立项、施工建设等后续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缴纳的环保罚款计入成本,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