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066号文核准,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7亿元(含37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根据《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19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6年3月15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2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3月16日和2016年3月1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3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