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合理地使用各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意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2016年度根据需要可以分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公司投资活动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何三星先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银行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总额控制在10亿元以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近日,公司接到中审亚太湖南分所《合并事项说明及审计机构变更申请》。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团队整体合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鉴于该执业团队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历年的审计过程中也保持了自身的独立性和谨慎态度,均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公告、附件及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春林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公告、附件及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 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改聘 2015年度会计事务所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15 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接到中审亚太湖南分所《合并事项说明及审计机构变更申请》。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团队整体合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鉴于该执业团队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历年的审计过程中也保持了自身的独立性和谨慎态度,均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团队整体合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改聘后为公司服务的中审众环执业团队仍为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执业团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31日—4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15∶00至2016年4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8日
6、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6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龙岭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龙岭工业园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31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12;投票简称:汉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15:00至2016年4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行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宜
1、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召开时间为一小时,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737-6351486;传真:0737-6351067
3、电子邮箱:office@hansenzy.com
4、联系人:杨湘、肖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通知。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法)人出席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说明: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在“议案”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