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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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登莱胡同4号)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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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简称“16金泰债”)。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建档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发行方式:具体定价及配售方案详见 “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配售规则: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起息日:2016年3月23日。
13、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2019年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
17、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对象与配售安排:面向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详见 “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2、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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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 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5%-4.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3月22日(T-1日)9:00-15:00之间将《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3月22日(T-1日)9:00-15: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63081131,63081132;
咨询电话:010-63081452,63081487。
联系人:刘洋、党宁、谭俊雄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3月2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 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3月23日(T日)至2016年3月2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3月2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3月22日(T-1日)9: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3月24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金泰债”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5890005250449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94367
汇入地点: 北京
汇款用途: ××认购16金泰债
银行联系人:董庆红
银行联系电话:010-64082468、010-64082400-868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6年3月24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