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号)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于2015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50,000股,并于201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8,7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5,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5,600,000 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6年3 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7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250,000股。
2015年9月7日,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2,5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40,625,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121,875,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监事沈云雷先生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吴厚望先生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浙江鼎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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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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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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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许树根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金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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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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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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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授权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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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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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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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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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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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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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8个,其中议案5、6、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通过;议案1-4、8为一般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后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琦、黄鲲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注销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杭州鼎冉贸易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办理该公司的清算、税务及工商注销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日前,公司接到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企业注销证明》,杭州鼎冉贸易有限公司已被核准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