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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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600,859.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5,213,879.50元,扣除当年分配的现金股利171,975,378.45 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0,637,641.93元。鉴于2016年1月公司完成了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项目,该公司目前正处于基建期,需要保证其后续的资本金需求。此外,受山西省整体经济形势下滑影响,2016年度公司也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投资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2015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属电力行业,主要经营火力发电、配电业务和燃气供应业务。其中,发电、配电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重组整合燃气产业板块资产的战略部署,公司拟将所持国兴公司40%股权转让给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省国资委同意转让的批复文件。
2、经营模式
公司核心业务为发电、配电业务。
发电企业:主要是将自产电力、热力按照物价局确定的上网电价、热价全部销售给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及阳泉热力公司等用户结算收入。
配电企业:主要从山西省电力公司以趸售方式采购电能,通过电网配送并销售给终端用户,同时按物价部门确定的趸售电价与山西省电力公司结算购电费,按物价部门确定的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售电费。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业务,发电部分主要源于自发电量的增加及发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配电部分通过购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优化电网结构,降低网损、线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15年,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以及气温等因素影响,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0.5%、增速同比回落3.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下降1.4%、40年来首次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导致黑色金属冶炼和建材行业用电同比分别下降9.3%和6.7%,两行业用电下降合计下拉全社会用电量增速1.3个百分点,是第二产业用电量下降、全社会用电量低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两行业带动全社会用电增速放缓的影响明显超过其对经济和工业增加值放缓产生的影响,这是全社会用电增速回落幅度大于经济和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幅度的主要原因。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比重同比降低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比重同比分别提高0.8个和0.6个百分点、分别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9和0.6个百分点,反映出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效果明显,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正在从传统高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生活用电转换,电力消费结构在不断调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年底发电装机达到15.1亿千瓦、供应能力充足,非化石能源发展迅速、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到35.0%;火电发电量负增长、利用小时降至4329小时。全国电力供需进一步宽松、部分地区富余。
预计2016年宏观经济增速总体将呈现稳中缓降态势,电力消费增速将维持低速增长;全年新增装机1亿千瓦左右,预计年底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6.1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至36%左右;全国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部分地区过剩。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进一步降至4000小时左右,加之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下调、部分省份大用户直接交易操作过程中降价幅度较大,都将是大幅压缩煤电企业利润的因素。(参考:中电联发布《201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阳光公司,拥有4台32万千瓦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2007年9月4台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全部投入运行,成为山西省首家一次性完成全部机组脱硫改造的百万千瓦级火力发电厂。2010年起正式担负着向阳泉市及平定县采暖供热任务,至2014年底供热规模已达到1100万平方米以上。
公司配电企业地电公司负责管理山西省12个趸售县供电企业,承担着山西吕梁、临汾、朔州3市12个县(区)的供配电任务,拥有山西省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以建设一流配电企业为目标,成为山西地方电力资产具有潜在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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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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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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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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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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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产能过剩突出,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监管机构深化改革,持续推进资本市场监管转型,进一步“简政放权”,放松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按行业监管”的深入以及电力行业披露指引的出台,彰显监管机构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重点,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监管的精度和深度的监管理念。
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不断完善的监管体制,公司董事会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紧紧抓稳“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力拓资本运营”两大中心任务,围绕“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强化管理,深化规范,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做实优良资产,做优资本市场融资平台,生产经营实现了平稳发展,企业竞争力得到了持续提升。全年,完成发电量50.56亿千瓦时,售电量68.61亿千瓦时,售气量1.06亿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56.73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70亿元。公司股票持续入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在资本市场保持了运作规范、资产优良、稳健成长的品牌形象。
全年,董事会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改革创新、管理提升、转型发展作为工作主旋律,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生产经营、资本运作、治理管控、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工作。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实现了各产业安全生产
安全是公司发展最核心的基础,安全生产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红线,公司董事会要求管理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全力构建“一落实,双建设,双达标”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发电企业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为总体目标,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导,以持续开展“电力一级达标”、“岗位动态达标”为抓手,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持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阳光公司获得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称号。配电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全力确保电网、设备和重要客户供电安全, 顺利完成全年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任务,地电公司通过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燃气企业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预防线路和站场风险隐患上,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害、零损失。公司各子公司全年没有发生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件,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二、创新管理,生产经营总体稳定
发展是企业不变的主题,质量效益是永恒的标准。在社会用电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抓改革、促发展,要求管理层全力以赴把电力主业做优做实,注重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经营效益,保增长,强管理,拓市场,各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发电企业以增加企业效益为中心,以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重点,主动适应电力市场形势,充分利用机组增容、供热和节能减排等有利因素积极争取基础电量,抢发代发电量。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强化设备治理改造,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控性。年内,阳光公司被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评为“优秀省调电厂”、“最佳网厂配合电厂”。
配电企业主动顺应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积极争取作为全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稳抓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和农村电网建设进程;夯实管理基础,持续提升企业供电水平。结合售电侧放开的时机,研究需求和服务对策,以优质的服务和品牌形象,稳定市场份额,赢得新的客户群体。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把提高售电量和清欠电费作为重中之重,采取预警机制多渠道加大电费回收力度,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全年,地电公司全面提升了企业对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以及对配电网建设、改造、运行维护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可靠运行,树立了地电品牌新形象。
燃气企业以市场为主线,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挖掘大工业用户,不断拓宽营销渠道;抓好重点工程,稳步推进管线和站点建设;强化投资成本意识,优化投资方案,关注投资回报;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调整用户结构,逐步形成以工业天然气销售和用户工程为主体,以LNG和CNG加气站为创收的经营发展格局。
三、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2015年山西省属国企实行全面改革,明确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坐标,晋能集团被选为深化改革的试点之一,公司作为晋能集团旗下唯一控股上市公司,肩负资本市场国企改革的重任。年内,公司董事会积极配合省政府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收购保德煤电以及启动国兴公司转让程序,优化了产业结构、拓展主营规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高效收购保德煤电100%股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拓展主营业务规模,全资子公司阳光公司收购保德煤电100%股权。2016年1月1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收购完成后,拓展主营业务规模,装机容量翻番;同时配套建设的王家岭煤矿有利于公司积极向上游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稳妥处置国兴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重组整合燃气产业板块资产的战略部署,公司八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拟将所持国兴公司40%股权转让给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省国资委同意转让的批复文件。本次股权转让是在山西省国资委整合业务结构,明确各业务单元专业化分工背景下,充分发挥优势而进行的,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业促进公司产业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是持续做好优质项目培育。公司董事会在专注做好项目的同时,关注产业发展形势,拓宽资本运作的视野和范围,持续做好电力、煤炭、新能源等项目培育和储备;紧紧围绕综合能源,持续跟踪集团公司现有产业,开展实地调研和论证,充实公司项目储备,夯实发展基础。
四、优化治理管控,提升公司发展内在价值
公司董事会坚持以“发展、规范”为主题,秉承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切实保护各相关利益方的经营宗旨,以内控有效运行为切入点,持续规范三会运作、子公司运作等治理环节为抓手,多措并举,优化公司治理,强化企业管控,提高防控风险水平,激发企业内在活力。
一是规范高效运作,严格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程序、内容及披露规范要求,切实做到治理制度执行不漏项、不走样。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专委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涉及定期报告、资产收购、关联交易、制度修订、董事调整等议案,会议程序、议案内容、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其实施细则谨慎履职。
二是强化子公司治理管控,严格贯彻《子公司管理办法》,固化定期检查制度,从子公司三会运作、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加强子公司治理管控及规范引导,做到重大敏感事项零发生,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继续推进“财务战略、三个内控”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行财务预算管理和目标成本管理办法,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全面贯彻“资金管控十条措施”,强化现金流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不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以信息掌控为手段、进行有效财务管控,确保财务运行合规、财务风险可控、实现财务规范管控。
四是有效运行内控体系,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公司以内控规范体系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为着眼点,持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优化公司内控业务流程,按年修订《内部控制手册》。强化责任,提前预防内控风险、缺陷,实现内控自查预防机制的常态化,保障内控规范体系有效运行。
全年,公司未发生违规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治理监管敏感事项,未发生公司董事在窗口期和内幕期违规买卖股票行为以及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搭建稳固的发展基础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董事会秉承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贯彻执行投资者保护的总体要求,真诚公平对待投资者。
一是全力做好股市维稳各项工作。证券市场出现的剧烈波动,股市震荡加剧,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稳定公司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做好股市维稳工作。坚持合法、规范经营,努力提升企业持续盈利水平,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关注市场舆情,及时发布股票异动等公告;与控股股东密切沟通,率先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签署《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联合声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董事会主动适应“分行业监管”的新要求,树立市场化运作理念,快速应对信息披露方式转变,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则体系,本着“归位尽责”的原则,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透明度,增强信息的可读性,主动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完成了公司4份定期报告、30份临时公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
三是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及时完整的传递公司重大信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特别是在股市震荡期以及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及时回复投资者问询,公平对待投资者;持续向投资者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2015年,公司发电量完成 50.56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减少10%;售电量完成68.61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0.29%;售气量完成1.06亿立方, 比去年同期减少48%。实现营业收入56.7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40%;实现利润总额4.9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8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50%。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7.68亿元,较年初增加5.10%;每股收益0.32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51%。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