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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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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6-015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在深圳、广州、天津、南宁、长沙、惠州、西安、东莞等地分别设立地区公司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产品类别涉及普通居民住宅、商用物业、别墅等多种类型,累计开发面积数百万平方米。公司定位于地产行业资源的组织者和利用者,建立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将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进行外包,整合利用产业链中的各种资源,突出房地产开发主业,通过前瞻性的投资决策,科学合理的控制成本,完善的产品品质控制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为客户提供满意产品,为股东创造价值。面对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公司依托专业的房地产开发能力,加强市属国企资源整合,与深圳市地铁集团合作开发横岗车辆段项目,并积极探索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等房地产开发模式,力争实现项目获取方式的多元化。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投资和开发经验,形成了成熟、有效的经营模式和管控模式,公司将密切关注国资国企改革动向,争取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积聚发展资源,激发企业活力,实现快速发展。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回顾

2015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充满变化和挑战的一年,公司科学研判宏观形势和房地产政策,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和经营模式创新,以营销为龙头,以全面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为重点,狠抓经营管理工作。全年实现合同销售收入32.04亿元(不含地铁合作项目合同销售收入20.01亿元),资金回笼29.91亿元,租赁收入8,584万元;全年新开工项目面积27万平米,竣工27万平米,在建项目面积112万平米;完成营业收入36.54亿元,比上年增加56.92%,利润总额5.93亿元,净利润4.39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7.03亿元、净资产43.93亿元。一年来,公司先后荣获2015深圳房地产开发十强企业、2015深圳房地产销售十强企业、2015深圳企业100强等荣誉称号。

1、以营销为龙头,全力促进项目去化

2015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以营销为龙头”的经营方针,深入分析政策走势,积极调整营销策略,统筹调配营销资源,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销售,全年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1.01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2.04亿元(不含公司与深圳地铁集团合作的锦荟PARK项目实现的合同销售面积7.22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20.01亿元,由于该项目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计入本年度销售数据,待项目结算后计入投资收益)。

2、积极探索和实践,资源获取渠道多元化

公司于2015年3月份成功发行了15亿元的公司债,票面利率远低于同期发行的同级别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节约融资成本近2,500万元;与此同时,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年累计新增借款20.22亿元,借款余额36.07亿元(不含公司债),新增商业汇票融资额度6亿元,新增储备贷款额度40.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南宁柳沙半岛地块,探索推进股权收购、国企合作、政府保障房建设、旧城改造等项目获取新方式,为企业下一歩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3、坚持创新发展,项目开发能力进一步提高

为适应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进住宅产业化研究,编制完成了《振业集团产业化住宅技术手册》、《振业集团批量精装修交楼技术手册》,进一步梳理完善公司建筑设计产品标准化系列,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共计10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将付诸实际。加强目标成本及合同规划的审核,做到预算审核与预控目标成本对比,提高了目标成本管控的效果;根据实际进行权限调整,改革核价方式,充分利用“市场定价”原则,有效地通过业务创新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4、完善制度机制,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启动首次考核,实现了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地,提高了高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绩效和合规性为重点,建立了审计、行政督察、制度督察、纪检监查四位一体的监督稽查体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实施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检查,及时整改内控和风控运行缺陷,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作进展顺利,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如下表:

注:1、2015年6月16日,下属子公司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竞得广西南宁青秀区邕江雅苑项目,成交总价为15,910.6万元,项目占地1.34万平方米。

2、本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合作开发的横岗车辆段综合物业(项目推广名:锦荟 Park)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片区。根据约定,项目用地登记在深圳地铁名下,以深圳地铁的名义申请项目立项、报批报建、开发建设、物业租售等手续,本公司主要负责建设管理。双方采取以下投资模式:本公司向深圳地铁支付86,636.84万元,获得住宅、商务公寓和配套物业70%的投资、开发、收益权,而商业物业及车位由深圳地铁负责全部投资,产权归深圳地铁所有(详情参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合同价款86,636.84万元,项目启动资金5,000万元,合计91,636.84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合同销售面积7.22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20.01亿元,由于该项目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计入本年度销售数据,待项目结算后计入投资收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15年度发生额分别为3,654,309,497.23元、2,388,897,903.37元,分别比上年数增加56.92%、61.69%,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面积增加以及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平均单价较高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