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提交的《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和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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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方案也符合《公司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规划。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是一家以天然碱化工、煤炭、煤化工、天然气化工为主导的能源化工企业,主营纯碱、小苏打、化肥、煤炭、甲醇等能源及化工产品。
纯碱学名碳酸钠,是基础化工原料,应用范围较广,主要用于玻璃、化工、医药等下游行业。公司的天然碱生产装置主要位于中国天然碱之都——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境内,纯碱产能位居全国第四位,在国内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小苏打产能位居全国第一位,占全国出口份额的50%以上。公司将加大技术投入和技术创新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天然碱产业的成本领先优势,同时积极研发小苏打日用产品,达到日用、食用、工业、饲料添加剂等细分市场的全覆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产业的整体盈利能力。
尿素所属的氮肥行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公司将以尿素产品差异化为突破口,重点打造以螯合钾富锌、硼、硅、硒等为代表的新型肥料,逐步实现“定制化”生产,同时依托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由单一生产、流通型企业转变为集产品、技术、资金、销售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公司煤炭与甲醇业务目前尚处于行业周期性低谷,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近年来通过持续内部挖潜控制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有效防控下行周期风险。甲醇要和周边烯烃项目建立良好的上游合作关系,煤炭加快“标准煤”研发,建立分煤种、分热值、分指标参数的质量标准体系,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
2015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截至2015年度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合并数)为133,6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备转增的基本条件。
公司2015年度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5万股。预计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博源集团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912,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博源集团在增持完成后承诺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详见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27日公司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除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预案预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若本次预案最终实施,公司总股本将由1,618,891,844股增加至2,914,005,319股,按新股本计算,公司201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71元/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075元/股。同时,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2015年1月完成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份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8,337,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并于2016年1月27日上市流通(详见2016年1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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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提议该预案的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博源集团提交的《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和承诺》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上述预案进行了审慎评估,参与谈论的董事共5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参与讨论的5名董事均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同时上述5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持有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登记,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