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6—01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14时在森工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柏广新先生因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会同意其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并对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为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前,柏广新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方自动卸任。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李建伟先生暂代为行使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期限从即日起至新当选董事长产生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于海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于海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18号《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海军,男,52岁,中共党员,吉林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任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流转税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吉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6-01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16年4月12日
议案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9时至16时。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金明、张海燕
联系电话:0431—88912969
传真:0431—88912969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