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购回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2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购回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6年4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俪九鼎”)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5月12日,嘉俪九鼎将其持有的公司4,765.93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嘉俪九鼎直接持有公司4,76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65%,嘉俪九鼎质押的4,765.93万股,占嘉俪九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65%。
2016年4月8日,嘉俪九鼎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业务,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765.93万股购回,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截止公告日,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8家九鼎”)合计持有公司16,49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上述股份于2016年3月28日上市流通,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164.83万股,占8家九鼎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9.19%,占公司总股本的2.42%。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3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有关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俪九鼎”)、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合金鼎”)、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嘉鹏”)、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晋文”)、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权钟山”)、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齐桓”)、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枢钟山”)、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楚庄”)(上述8家公司以下简称“8家九鼎”),8家九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6,49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8家九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2)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3)8家九鼎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4,942,747股(含164,94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12.6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6年4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8家九鼎关于其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有关情况
(一)股东名称:嘉俪九鼎、泰合金鼎、苏州嘉鹏、春秋晋文、天权钟山、春秋齐桓、天枢钟山、春秋楚庄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 年9 月5 日《关于核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8 号),核准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6 方股东合计发行932,465,261 股并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384,13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其中向8家九鼎发行164,942,747股,上述股份于2016年3月28日上市流通。
截止公告日,8家九鼎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64,942,7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3%。具体情况如下:
■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股份登记之日(2014 年9月2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8家九鼎均未发生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减持期间、数量、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向8家九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方式。
4、减持价格:嘉俪九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人民币8元/股;除嘉俪九鼎外的7家九鼎通过上述三种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的价格进行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8家九鼎计划减持不超过164,942,747股(含164,94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8家九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股份,任意连续3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3,062,852股。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自新股登记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则承诺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亦同样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截止公告日,8家九鼎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8家九鼎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截止公告日,8家九鼎合计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64,94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164,942,747股(含164,942,747股),完成减持后,8家九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8家九鼎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