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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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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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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经2013年5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6月25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2014年6月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2015年4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唐山糖业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一年之内有效。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50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BFDG2013174)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6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9.50亿元,获得收益188.96万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6月28日用于收购中粮集团旗下食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资产。

(2)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盆满钵盈”大客户版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13年6月28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93.95万元。

(3)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4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1万元。就上述收回的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又于2013年8月2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人民币“乾元”2013年第74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8月22日起息,已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0万元。

(4)公司于2013年7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中银集富专享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自2013年7月5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1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50,080.00万元,获得收益692.75万元。

(5)公司于2013年7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汇利丰2013年第170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24.66万元。

(6)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7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银行理财产品。自2013年8月13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2日到期,收回本金5,700.00万元,获得收益59.73万元。

(7)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9月26日起息,已于2013年10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5.19万元。

(8)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3,2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5日到期,收回本金53,200.00万元,获得收益185.25万元。

(9)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0月14日起息,已于2013年11月14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17.84万元。

(10)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人民币“广赢安薪”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2月17日到期,获得收益68.25万元。

(11)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15日起息,已于2014年3月28日到期,获得收益1,029.38万元。

(12)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3年11月20日起息,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7.12万元。

(13)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679.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3年12月31日起息,于2014年1月2日收回本金,获得收益0.34万元。

(14)公司于2014年1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1期。自2014年1月3日起息,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5万元。

(15)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25期。自2014年2月12日起息,于2014年3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22.05万元。

(16)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自2014年2月18日起息,于2014年5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67.81万元。

(17)公司于2014年4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30期。自2014年4月1日起息,于2014年5月6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6.11万元。

(18)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4年4月4日起息,于2014年9月29日到期,收回本金40,000.00万元,获得收益1,014.36万元。

(19)公司于2014年4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自2014年4月4日起息,于2014年6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16,500.00万元,获得收益189.86万元。

(20)公司于2014年5月7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人民币“乾元保本”理财产品2014年理财第54期。自2014年5月8日起息,于2014年6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3,500.00万元,获得收益17.32万元。

(21)2014年7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4年7月1日起息,于2014年7月31日到期,收回本金16,500.00万元,获得收益55.60万元。

(22)2014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4年8月1日起息,于2014年9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13,000.00万元,获得收益87.83万元。

(23)2014年10月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4年10月8日起息,于2015年1月6日收回本金40,000.00万元,获得收益449.63万元。

(24)2014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日积月累”理财产品,自2014年12月30日起息,于2015年1月6日收回本金4,000.00万元,获得收益0.21万元。

(25)2014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北支行保本型“日积月累”理财产品,自2014年12月30日起息,于2015年1月6日收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0.26万元。

(26)2015年1月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5年1月8日起息,于2015年3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40,000.00万元,获得收益397.48万元。

(27)2015年4月30日,公司子公司唐山糖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5年4月30日起息,于2015年8月6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8月6日收回本金40,000.00万元,获得收益365.15万元。

(28)2015年8月6日,公司子公司唐山糖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乌鲁木齐黄河路北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自2015年8月6日起息,于2015年12月7日收回本金31,000.00万元,获得利息376.08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同意将“年产20吨番茄红素油树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86.0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因该项目原计划建设20吨产能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14.00万元建成年产10吨的项目,已暂时满足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不再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2)同意将“增资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由于公司主业聚焦于食糖加工和境内外贸易、番茄加工,提升主业的核心能力是公司目前战略重点。种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大,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鉴于2013年以来,种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大力扶持大型种业公司发展,鼓励种业公司的并购重组,这对于中小型种业公司的独立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慎重考虑,终止对中粮屯河种业有限公司增资。(3)同意将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合计3,281.68万元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提交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总金额为9,267.68.0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6%。2014年5月31日后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2014年6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1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合计9,536.04万元。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河北唐山曹妃甸年产100万吨精炼糖项目(Ⅰ期)”原计划建设100万吨产能项目,截至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29,580.50万元建成年产50万吨的生产线,并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根据行业供需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已能满足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0,419.50万元,以及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4,324.77万元,合计共34,744.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合计34,744.27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1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广西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项目(Ⅰ期)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系2015年糖市虽然初步回升,但较项目测算价格还有一定差距,此外崇左工业区管委会承诺为本项目落实20万亩甘蔗用地,实际至2014/15榨季为本项目仅落实了13.98万亩甘蔗用地,导致原料供应不足,吨糖成本偏高。

****:该募集资金投向分散于各具体实施公司,是对原有项目的增量投入,并与原有项目重叠,由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高新农业种植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确定的投资项目,用于农机采购、土地租赁、育种、滴灌设施建设等具体项目。由于该募集资金投向分散于各具体实施公司,是对原有项目的增量投入,并与原有项目重叠,由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