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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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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6-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注: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013年至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50,120.98万元、1,292,818.17万元、1,357,349.51万元,呈增长趋势。2015年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各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幅不断下调,国际、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坚持以技术和创新的文化和人才,系统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公司业绩逆势增长,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9%,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7.37%。

5、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的领导企业,公司奉行技术领先发展战略,坚持以技术和创新的文化和人才,系统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成为一家让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政府、经销商、社会长期信赖的透明公司。经过近三十年的持续并且快速的发展,公司成为全球领先的汽车玻璃生产商中唯一专注于生产汽车玻璃的企业,公司的客户遍布全球,包括全球前二十大汽车生产商以及中国前十大乘用车生产商。

公司的以下优势保证了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公司是一家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公司,愿意为世界汽车工业当好配角,为世界贡献一片透明、有灵魂的玻璃,赢得了全球汽车厂商、用户、供应商、投资者的信赖。

(2)公司培训了一支有激情、热爱玻璃事业、团结进取的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团队。

(3)公司规范、透明、国际化的财务体系和基于ERP的流程优化系统,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工业4.0”打下坚定的基础。

(4)公司建成了较完善的产业生态,砂矿资源、优质浮法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制造、全球布局的R&D中心和供应链网络;独特的人才培训、成才机制,共同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

(5)公司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的全面解决方案。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或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本次债券的发行,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节省融资成本,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公司还可以通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拓宽融资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6,840万元,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无任何担保。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16-01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4月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5.57%股份的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局收到控股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局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该提案已经公司2016年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该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4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3月21日及2016年4月19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一)关于提请增加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打“√”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备注:拟出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须于2016年4月29日或之前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送达至本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