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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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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智能卡(金融IC卡、市民卡、社保卡、卫生健康卡、交通卡、ETC、道路运输证、电子营业执照等智能卡产品)、终端(互联网支付终端、mPOS、智能POS、税控盘等终端产品)、移动支付安全产品(eSE、蓝牙卡与可穿戴式设备、HCE云闪付、TEE-TA等),系统平台(一卡通系统,线上线下一体化收单系统,空中发卡系统,TSM系统)等电子认证、数据安全与移动支付业务和以商户会员营销服务、第三方金融和商户服务为主的服务业务等。

智能IC卡产品主要原材料为CPU芯片,公司通过参加商业银行、运营商、城市一卡通等客户的公开招投标获得发卡资格和订单,并按照招投标确定的价格和订单数量销售给客户。该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卡片销售价格的变化幅度。报告期内智能卡发卡量仍保持增长,公司智能IC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前列。

互联网支付终端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方便持卡人随时随地进行IC卡有卡支付和圈存的移动终端。mPOS、智能POS等互联网POS产品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POS的更新换代产品。税控盘是国税总局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人必备的税控设备,销售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确定。公司终端产品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产品销售量和成本控制。

移动支付安全产品为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提供的端到端安全支付解决方案。公司与产业链合作方紧密合作,提供适合不同应用场景的手机支付安全解决方案。公司在产品技术、应用拓展,产业链合作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依托小微银行的企业客户资源与渠道开展金融与商户服务业务,截至报告日,公司完成了团队建设,完成了TMS和POSP平台建设和测试,MPOS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入围相关银行和相关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销售和利润都取得了大幅度的增长,增幅100%左右;

公司启动了三年期的定向增发项目,截至报告日,项目已经通过了证监会发审会的审核,现在等待批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5年11月4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要求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按照解释第7号执行并进行追溯调整,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库存股”项目2014年12月31日余额均调增42,188,160.0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20,722,745.57元,比年初增长21.30%;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7,028,975.79元,比年初增长28.7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661,777.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0%;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934,191.0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95%。报告期公司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

1、智能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金融IC卡产品销售力度,入围商业银行数量进一步增加,发卡量同比增长,但是由于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产品盈利水平同比下滑。公司将持续加强产品市场营销工作,实现发卡量的持续增长;并且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两个维度持续降低成本,确保稳定金融IC卡产品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行业IC卡市场开拓力度,在卫生健康卡,社保卡,市民卡,交通卡,电子营业执照等行业IC卡入围项目数量进一步增加,发卡规模及收入水平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三大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市场营销力度,有效控制SIM卡生产成本,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创新和空中发卡解决方案,提高卡片销量,确保国内通信市场主流供应商地位。

2、安全终端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在安全终端市场开拓力度,支付终端是农行、建行、光大银行的主要入围供应商。mPOS和智能POS产品入围农信银总部,mPOS通过银联魔方系统入网测试,一体化智能收单平台系统中标兰州银行。公司将把握市场机遇,将mPOS、智能POS等互联网POS产品及平台解决方案培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家“营改增”政策,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即将纳入“营改增”,公司税控盘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3、移动支付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深度整合NFC安全支付技术及平台系统,提供手机移动支付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包括:eSE,TEE/TA,HCE/Token,蓝牙卡Key,可穿戴式支付设备等。公司与配合建设银行总行开发的HCE云支付已经正式上线,与建行和华为合作的TA软盾项目已经测试上线。公司将发挥技术创新及安全应用经验优势,进一步加强与移动终端厂商合作,提供手机移动支付安全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

4、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对区块链技术的专门研究,结合公司在信息安全和金融支付的行业经验,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和商业服务提供平台解决方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中规范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以及每股收益计算方法,并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合并五家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