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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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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6-006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1,616,771.21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203,355.86 元,扣除2015年派发现金股利11,808,800.00元后,2015年度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70,777,784.65元。

公司一贯重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坚持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力争实现中小股东在公司发展中获得合理的回报。2012-2014 年公司已连续三年进行现金分红,三年累计分配现金红利59,044,000.00 元,2013-201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 2013-2015 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148.99%。鉴于公司 2015 年亏损的客观事实,且公司部分生产线尚需进行技术改造而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资金有效供给和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及长期回报,公司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余额留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前提下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08 号)。

十、《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薪酬共计116.56万元(不含董事、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将公司位于双流航空港工业开发区的20万立方米/年纤维板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议案》;

公司位于双流航空港工业开发区的20万立方米/年纤维板生产线系2004年从德国迪 芬巴赫公司全套引进的,自2005年投产以来已连续运行11年时间。该生产线中的部分电气、机械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和锈蚀;加之该生产线属德国迪芬巴赫公司早期制造的设备,在设计和制造时存在一些缺陷,由此导致生产线压机多次出现着火现象,尤其2015年底该生产线压机着火恢复生产后发现关键设备压机钢带变形严重,产品等级由原来的80%左右的优等品率降低到了不足60%,废品率由不足1%上升至5%以上。因此,经生产部门申请,公司决定拟对该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增加部分关键设备及符合新环保要求的配套设备。预计该项技改总投入费用约为2,200-2,500万元,技改时间约为10-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五、九、十、十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中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三项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6-007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王世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前提下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5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设 公告编号:2016-009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09点 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需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结束后,公司将组织所有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前往公司各子(分)公司进行参观、考察。

(3)联系电话:028-86119148 传真:028-86154162

(4)联系人:贾雪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