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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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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B 公告编号:2016-01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2016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5:00至2016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战良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6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人,代表股份552,133,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57,117,748股的43.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549,526,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607,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545,755,082股,占公司 A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 908,367,748 股的60.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45,197,486股,占公司 A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的6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557,596股,占公司 A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的0.06%。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 6,378,624股,占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348,750,000股的1.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4,329,124股,占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的1.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049,500股,占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的0.59%。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67,417,495.44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070,673,101.7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38,090,597.21元。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6,741,749.54元;

2、提取188,567,662.20元作为2015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1,257,117,7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股股东及境外法人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201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31,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反对16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1,6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六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四) 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五) 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六) 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五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一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将控制在人民币120万元以内。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一六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971,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反对16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3%;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45,713,2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8.84%;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13%;反对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姚继伟 沈凌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