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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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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6-019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7月7日证监许可[2014]675号《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800万股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7,200万股,发行价格均为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0,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34,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计人民币436,400,000.00元划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108 0154 74000 548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096,731.64 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4,303,268.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验[2014]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太原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列示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决策全部补充了流动资金。经公司与广发证券、开户银行三方协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上述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太原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6-020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金卫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Jacobus Johannes de heus先生、胡建民先生、刘桓先生因公外出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1人,Marcus Leonardus van der Kwaak先生、王仲涛先生、院铭娥女士因公外出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赵馨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云峰先生、王凤久先生、邵彩梅女士、王振勇先生、高全利先生、王学强先生、张文良先生、孙利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银伟、赵胜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