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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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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0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5,40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9%,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500,0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2%,累计股票质押数为40,570,100,占其持股总数的68.18%,占公司总股本的33.70%。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目的为控股股东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1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5)。经与有关方论证和协商,上述重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7),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8日起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16-028、临 2016-030、临 2016-031)。2016年4月1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2)。2016年4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6)。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对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并对标的企业开展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