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6-01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沈忠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忠秉先生因到龄退休,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辞职自辞职报告递交之日起生效。
沈忠秉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将尽快选举新的董事。
董事会对沈忠秉先生担任董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6-011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人,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会议议案,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沈忠秉到龄退休辞去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陈小宏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5年5月26日下午1:30以现场审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贸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临2016-12”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小宏,男,1969年5月生,大专,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上海市轻工业工程设计院设计师,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市场部经理、副总经济师,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投资管理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贸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6日
至201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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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议案7和8补选董事和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补选一位董事及补选一位监事,表决采用普通投票制。另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9、10、1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201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6-003、004、005、006、007号公告。
议案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2016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6-011号公告;议案8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6-009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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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07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史伟中。
六、 其他事项
1、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荣健
联系电话:(021)5199161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公交线路:公交57路、328路、748路、806路、911路、925路虹桥开发区(延安西路娄山关路)。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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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