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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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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的公告

2016-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6—024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9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6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水务业务

1.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营业收1.73亿元,同比下降9.77%,毛利率34.07%,同比下降 7.53 个百分点。请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污水处理价格及其形成机制,污水处理量和财政补贴情况等,对比行业中可比公司,补充披露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以及未来的应对措施。

2.公司2015 年在供水量小幅下滑 0.11%的情况下,实现供水业务收入6.99亿元,同比上升28.74%,毛利率21.84%,同比减少14.92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

(1)在供水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供水业务收入上升28.74%,毛利率减少14.92 个百分点的原因。

(2)与相似地区的可比公司相比,补充说明公司各供水资产的盈利情况与财务指标在同行业公司中的水平,以及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3. 供水行业受行政政策干预较大,水价由政府主导,未实现市场化,而供水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所在地区供水单价和污水处理单价在报告期内的调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依据和方式,并量化分析水价调整对公司未来盈利的影响。

二、关于固废业务

4.公司收购创冠中国后,固废业务产能大幅上升,2015年贡献收入10.02亿元,占总收入比例已接近30%,毛利率42.86%,同比增加5.76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在固废行业的收入构成及毛利率等财务指标。

(2)目前公司所拥有的垃圾焚烧业务特许经营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协议签订时间,目前是否建成,特许经营期,核准垃圾处理规模及实际处理量,垃圾处置费,内部收益率等。

(3)结合各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处理量、上网电价、上网电量等指标,对比同行业公司,分析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置费收入的变动情况, 以及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5.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共计4407万元,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外运费补助3657万元,该笔款项为政府返还前期由子公司垫付的生活垃圾外运填埋的增收费用。请公司补充披露政府返还该笔填埋费的原因以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