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6-1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更改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10日下午14:50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集人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代理董事长童亚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308,891,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39%。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308,4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37%。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41,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
四、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决议》。
以1,308,891,3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通过了该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1、公司2015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的总股本194,2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5年度不送股。2、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1,308,891,3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通过了该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以1,308,891,3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通过了该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以1,308,891,3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通过了该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的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以1,308,891,3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通过了该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28万元和10万元。
以1,308,891,3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通过了该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监事事项》,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选举王献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因工作调动原因,张永进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永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2,271股,并承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对张永进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1,308,891,3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通过了该决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全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简历
王献,男,汉族,籍贯安徽合肥,1958年12月出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6年1月-1978年2月,下放泾县百园公社知青(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1978年2月-1982年1月,在解放军某团服役;1982年1月-1988年12月,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干事、安徽芜湖工业贸易公司深圳吉宝招待所所长 (1987年12月)、安徽芜湖驻深圳办事处副科长(1988年1月);(期间:1983年10月-1986年12月,芜湖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大专学习);1988年12月-1997年8月,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大鹏港派出所副所长(1990年11月)、大鹏港派出所所长(1994年4月)、联合支部党支部书记(1994年4月)、安全保卫部副部长主持工作(1994年1月);1997年8月-2000年7月,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副经理;2000年7月-2002年4月,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2002年4月-2003年5月,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2003年5月-2005年8月,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2005年8月-2010年7月,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兼纪检监察室主任;(期间:1995年5月-2012年6月连续三届当选中共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1998年12月-2012年4月兼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武装部部长、2006年8月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1月党支部书记、2009年7月兼任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2009年7月兼任集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0年7月-2014年1月,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席;2014年1月-2015年12月,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15年12月至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
王献先生没有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没有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6-1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王献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决议》。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选举,王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因工作调动原因,张永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张永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