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8 证券简称:全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20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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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明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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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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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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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帐准备及核销流动资产损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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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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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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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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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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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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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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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民松、胡润恒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6-021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前,公司业务规模越来越大,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已无法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为此,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条文: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内燃机、拖拉机、农用车、工程机械、环保机械、收获机械、生物工程机械、零配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生产、研制、开发、销售、出口、技术咨询;本企业所属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拟修改为: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内燃机、农业装备、工程机械、环保机械、生物工程机械、发电机组及其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咨询以及进出口等;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塑料管材、管件、节水农业工程、塑料原辅材料、零配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管道安装、施工、售后服务、技术服务以及进出口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