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建设银行为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5月1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建设银行为本公司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714)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的销售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鹏华兴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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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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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开放一次,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