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6—04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0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主要为石灰石矿开采、加工销售及仓储物流运输。石灰石为粗加工产品,利润率极低。同时公司目前客户也比较单一,受下游水泥生产企业开工不足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公司效益。

1、物流业务盈利能力较差。从年报列示的各业务毛利率分析,建材行业毛利率为1.73%,物流行业毛利率为-181.77%。(1)请公司补充披露建材行业和物流行业的分部报告,详细说明两项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报显示,物流业务的毛利率为-181.77%,请补充说明公司从事该项盈利能力较差的物流业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该项物流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说明盈利能力较差的原因,公司未来对该业务板块的战略及经营规划。(2)年报披露,自2016年3月1日起,公司将对物流子公司实行“保底承包经营”,请详细披露具体承包经营业务模式、公司的盈利模式,与承包商之间的收益分成方式,并说明公司未来是否还对物流子公司的相关构成业务的资产仍然构成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

2、客户集中度风险。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7.89%,第一名客户占比为67.13%。请公司补充说明较高的集中度对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所产生的影响,并结合与大客户签订的订单或销售协议情况,说明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客户流失风险,并请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的“所面临的风险”部分充分揭示大客户依赖的现状以及客户集中度风险和经营风险。

3、持续经营风险和偿债风险。公司年报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会计师认为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15年营业利润为-38,056,662.8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5,592,882.15元,截止2015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92.03%,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251,181,202.80元,流动负债远大于流动资产。请结合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比率、现金比率、财务费用保障倍数等财务指标,详细分析公司短期、长期的偿债能力,并揭示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二、关于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

4、债务重整收益。公司本期通过大额非经常性损益转亏,本期公司债务重整收益达3671万元。(1)年报披露,公司本期支付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清偿款后,获重组收益1673万元。请补充说明债务形成原因和内容,公司与债权人之间达成的债务重整协议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债权人是否为关联方,公司确认重整收益的具体依据。(2)公司处理了与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合同纠纷赔款,获该行补贴借款费用740万元,请说明具体纠纷事由,公司是否承担后续相关义务,公司是否就相关义务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5、未申报债权核销收益。年报披露公司营业外收入中包含未申报债权核销收益1204万元。请详细列明各笔未申报债权核销的具体明细,包括债权人、债务款项性质和形成原因、具体金额、账龄、公司核销未申报债权的各项依据。请补充说明未来债权人对已核销债务是否存在追索的可能,请补充提供关于债务核销合理性的律师意见,并请会计师就债务核销是否符合准则谨慎性原则、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发表意见。

6、在建工程长期停滞的减值风险和借款费用不予资本化的风险。年报披露,公司在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石灰石矿山800万吨/年技改项目,但新矿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暂无法依靠自身盈利来启动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于集团财务公司借款,存在建设进度低于预期的风险,相关在建工程长期挂账。请公司补充说明该项目的完工进度,公司是否对该在建工程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并请补充披露与该在建工程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明细情况,说明该在建工程暂停期间,与该项目相关的借款费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予以费用化。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分期提供劳务的收入提前确认风险。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主要项目为分期收款提供劳务,请公司补充披露提供劳务的具体性质和内容、服务期限等合同具体条款;并说明公司针对该笔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该项提供劳务的收入是否属于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分期确认收入的情况;并说明公司就该笔业务形成长期应收款,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年报显示,公司营业外收入包含一项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补贴资金300万元,分类为“与收益相关”。请公司补充披露该项政府补贴的内容和用途、“项目补贴”的具体项目名称,并说明公司就相关项目是否确认在建工程或其他资产,说明该项政府补贴未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原因,并说明未将该补贴计入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6—04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0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王佳庆先生、监事邓宝荣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王佳庆先生和邓宝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王佳庆先生和邓宝荣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王佳庆先生和邓宝荣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选举新任监事会成员。

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对王佳庆先生和邓宝荣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