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6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通知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54)于2016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1.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阙文彬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周先敏先生主持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4,093,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91,260,330股的41.9875 %,董事长阙文彬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周先敏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李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4,083,8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91,260,330股的41.98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91,260,330股的0.00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093,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同意83,7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6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5月11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阙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的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投、融资现状,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中国农业银行康县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6-7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通知,获悉阙文彬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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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阙文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94,00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41.98%;其累计质押股份741,421,677股,占公司总股本39.20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3.38%。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交易交割单》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