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利欧股份,股票代码:002131)已于2016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
2016年5月5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告,并购重组委将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取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由2016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6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具体方案为:以1,509,427,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45,282,829.47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9,427,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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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 5月10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
咨询联系人:周利明
咨询电话:0576-89986666
传真电话:0576-89989898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