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6-04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16年5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6-04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股份
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2016年3月18日、2016年4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设有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19日及2016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公司决定启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调价机制,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5月12日);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17.50元/股。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按照本次调整后发行底价17.50元/股计算,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4,285,714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后确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16-04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6日
至2016年5月27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5:00至2016年5月2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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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5:00至2016年5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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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4-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联系人:陈佳海 李红仙
(3)联系电话:0512-65618665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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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画圈”,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