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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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韩城市人民政府“智慧城市”合作进展暨
签署《“黄河流域大数据中心·智慧韩城”
PPP项目建设协议》的公告

2016-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6-030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韩城市人民政府“智慧城市”合作进展暨

签署《“黄河流域大数据中心·智慧韩城”

PPP项目建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本公司与韩城市人民政府签署的《“黄河流域大数据中心·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临2015-006号公告),双方积极协商制定“智慧韩城”建设方案,共同推进“智慧韩城”建设。2016年5月11日,本公司与韩城市人民政府在韩城市正式签署《“黄河流域大数据中心·智慧韩城”PPP项目建设协议》,韩城市政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向本公司购买为期9年的“黄河流域大数据中心·智慧韩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内容

韩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为:顶层设计、智慧城市展厅、智慧城市指挥中心、智慧政务、IT基础配套设施、大数据中心机房规划建设、大数据中心硬件基础设施、城市运营管理平台UOC、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无线城市、基础网络建设、一卡通、智慧交通、平安韩城、智慧安监、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物流、智慧社区、智慧农业、社会征信、智慧水务、智慧管廊、企业互联、众创空间、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煤管、无线政务网。以上建设内容按照标准的PPP模式界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具体内容按照“单个项目,单独协商”界定双方界面。详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公司为满足韩城市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负责投资建设相应子系统。本公司投资建设的上述所有软、硬件系统所有权属于本公司,韩城市政府拥有使用权。

韩城市政府向本公司购买服务的年限为9年,即在所有系统上线运行之日起9年。每年服务费为3725.56万元(最终金额以项目决算金额为依据,参照PPP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按季度支付,每二年应根据消费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因素变化调整一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韩城市政府提供备用机房作为数据异处备份场地,不收取本公司租金;负责本公司放置在场地内的设备和线路安全;对现有系统建设内容进行扩充扩建或新建其他子系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公司;就本公司提出的有关费用减免申请以及项目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应积极沟通协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将前期各局委办已经建设的软硬件系统迁移到大数据中心,由本公司统一运营维护;为本公司开放市场,颁发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市场“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本公司负责向韩城市政府提供协议约定的服务;组建专门团队负责系统、数据的管理、运行维护以及安全保障;对对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保障数据的完整、安全;对对方整合其他子系统或本项目内容的扩建提供技术支持和开放接口;保证系统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及时免费进行系统升级等。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智慧韩城”建设是本公司积极布局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成果。本公司将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合作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发挥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特长,拓展政府市场,提升业务收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由于韩城市政府购买服务所涉的各子系统尚未投资建设,上线运行时间也未最终确定,因此,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情况暂无法预计。

三、风险提示

“智慧韩城”是公司实施的第一个智慧城市项目,可能面临经验和技术储备不足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寻找具有经验的专业合作伙伴,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