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2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股票质押的通知:辽宁方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万股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质押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日,质押期限一年。上述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辽宁方大持有本公司股份730,782,9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51%,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4,5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8.2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52%。
辽宁方大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辽宁方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子公司分红等。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辽宁方大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4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2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201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
根据以上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75,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沈阳分行七天通知存款。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七天通知存款的基本情况
1、存入日:2016年5月12日
2、年利率:2.025%/年
3、产品起息日: 2016年5月12日
4、存期:不超过2016年8月12日
5、存入金额 :75,00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75,000 万元。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6-0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何忠华先生、陶霖先生、袁光旭先生、杨建国先生、唐贵林先生、独立董事刘晓明先生、侍乐媛女士、李晓慧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周丽宏女士、金雪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安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党锡江先生、副总经理杨远继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娟萍律师、卢春阳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方式和网络投票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4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3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因公司董事发生变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成员变更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和刘晓明先生,主任委员为闫奎兴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何忠华先生、侍乐媛女士、李晓慧女士,主任委员为李晓慧女士。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4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6—03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金雪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监事芦璐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陆庆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5月14日
附:陆庆本先生简历
陆庆本,男,196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兰州炭素厂技术处工艺员;兰州海龙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焙烧厂厂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6年10月至2010年4月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5年6月历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部长、总裁助理、设备信息部部长、设备部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技术设备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