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子湾获准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6-038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子湾获准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同意在深圳市南山蛇口工业区太子湾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函》,要求公司认真贯彻实施,积极发挥深圳先行先试的示范效应。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在深圳市南山蛇口工业区太子湾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在深圳市南山蛇口工业区太子湾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实验区占地面积9.4平方公里。
二、实验区要以推进完善邮轮产业政策体系、促进母港建设管理能力、提升邮轮产业服务质量、培育本土邮轮服务力量、扩大邮轮经济产出水平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在重点领域加强研究、探索试验,并与其他邮轮旅游城市积极配合,为全国邮轮旅游又好又快发展不断积累经验。
三、广东省旅游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验区的指导力度。依照实验区发展目标和建设内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实验区各项工作,在政策支持、市场开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实验区的示范功能和引领作用。
四、国家旅游局将会同相关方面,在规划编制、政策协调、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指导,推动实验区建设成为引领全国邮轮旅游发展的先行区。
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在蛇口工业区太子湾的设立,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深圳蛇口太子湾发展邮轮经济的优势地位,促进公司“前港—中区—后城”的空间发展模式快速落地,通过以邮轮母港建设为核心,全力打造集旅游运营、餐饮购物、免税贸易、酒店文娱、港口地产、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邮轮产业链,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
公司将根据实验区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6-03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3日及2016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2:30在深圳蛇口南海意库3号楼404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承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8人,代表股份5,896,568,52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4.60%,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5,636,433,355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260,135,167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张森林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7、议案8及议案1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表决;议案18涉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回避了表决;议案11及议案12以特别决议通过。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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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206,1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2,152,1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弃权387,0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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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206,1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2,146,8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3、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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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206,1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2,164,5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弃权374,6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议案4、2015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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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207,6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2,145,3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5、2015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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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207,6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2,145,3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6、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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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207,6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反对2,145,3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7、关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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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9,1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3,8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8、关于2016年公司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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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9,1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3,8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9、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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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8,9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4,0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0、关于2016年为公司控股或参股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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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3,5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9,4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1、关于给予董事会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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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7,4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5,5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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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9,1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3,8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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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7,6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5,3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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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7,6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5,3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5、关于审议《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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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5,2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7,7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6、关于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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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7,6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5,3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7、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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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419,13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1,933,85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弃权392,37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议案18、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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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9,058,90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反对2,603,86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弃权82,6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张森林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