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6-04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独立董事张耀华先生、李有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
1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8项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晓瑜、杜闻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俞晓瑜、杜闻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4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单银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应随董事会换届而变更。公司董事会任命各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单银木(主任)、张耀华、李有星;
审计委员会:竺素娥(主任)、李有星、陆拥军;
提名委员会:李有星(主任)、张耀华、李炳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耀华(主任)、竺素娥、张振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1) 聘任张振勇先生为公司总裁;
(2) 聘任陆拥军先生、王瑛女士、王爱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 聘任陈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4) 聘任蔡璐璐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静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杭萧钢构与重庆跃龙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钢结构住宅体系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重庆跃龙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钢结构住宅体系(含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增资,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的重庆跃龙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振勇: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先前工作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勘局二队,历任宣传部长、副大队长。曾任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河北杭萧董事长、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河南杭萧董事长、内蒙杭萧董事长。
王瑛:女,1959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硕士,中国国籍,曾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监;虎彩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绍兴电视台国际部编导,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王爱民:男,1965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曾任亨特道格拉斯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制造总监、上海丰丽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汉德邦建材董事、本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瑞:女,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9年6月在浙江树人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任教。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期间,在本公司兼职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2009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蔡璐璐:女,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目前就读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2002年进入杭萧钢构,曾任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叶静芳:女,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今一直在杭萧钢构就职,曾任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证券管理部主任,现任杭萧钢构总裁助理、集团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 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4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重庆跃龙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是“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长期致力于研发钢结构住宅体系,并应用于多个工程项目,目前研发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体系正应用于样板工程,公司钢结构住宅体系(含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下同)以其特有的结构优势成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公司就相关技术已申报了多项国家专利,进行相应知识产权保护,近日公司与重庆跃龙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有关钢结构住宅体系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公司前期已就该体系与呼图壁县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武钢雅苑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跃龙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重庆市綦江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幸永明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许可乙方享有使用其资源的权利,包括:钢结构住宅体系的全部设计技术、制造技术和施工技术;建设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构件加工厂所需的技术及培训;钢结构住宅的构件生产、工程施工管理模式及培训与咨询服务;技术使用许可;品牌使用;管理支持等协议约定的事项。
2、经营区域范围:甲方授予乙方被许可经营区域为重庆市区域内(甲方在重庆市綦江区区域内仅设壹家合作方)
3、资源使用费支付: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肆仟万圆整)。
(2)乙方应按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元/㎡(每平方米人民币伍圆)的费用。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30天后,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5、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作协议的履行是公司新商业模式(与相关企业就钢结构住宅体系进行战略合作)的再次践行,对加快商业模式落地有积极促进作用。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期业绩将有积极影响。
2、按双方签订后的《合作协议》,乙方应按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元/㎡(每平方米人民币伍圆)的费用。但因乙方后续开发或承接的钢结构住宅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故相应向甲方支付的该等费用存在不确定性。
3、甲方出资1000万元占股10%与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股10%)共同增资乙方。本次增资完成后,我司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股权比例为10 %;幸永明出资人民币 7200 万元,占股权比例为72 %;庞静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8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10%。该投资事项需在乙方支付完4000万元资源使用费后生效。该长期股权投资回报受乙方经营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我司将在目前钢结构住宅体系基础上,继续加大钢结构住宅体系技术研发和营销投入,积极推动与相关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的新商业模式,全力推进钢结构住宅体系的技术市场化。
5、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后续合作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杭萧钢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4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8日在杭州瑞丰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宁增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为:宁增根(职工代表)、赵崇甫、桑建涛。选举宁增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6-05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类型
本次公司2015年度投资接待日活动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
二、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6年5月18日(周三)15:30~17:00
2、活动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副总裁兼董秘陈瑞女士、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以现场提问的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接待日活动的主要内容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2015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会议纪要》,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