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6-01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5月10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5月18日,本次会议在公司多功能会议中心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的7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2人(独立董事李伯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红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保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赵书跃先生代为出席),缺席1人(独立董事梁蓓女士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租赁茅台集团技开公司场地、设备、劳务服务包装酱香系列酒部分产品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租赁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技开公司”)场地、设备、劳务服务包装酱香系列酒部分产品(53度500ml茅台迎宾酒、53度500ml茅台王子酒),预计2016年度交易金额约为2,314万元。本次租赁采取以公司为生产主体,租赁技开公司场地、设备、劳务服务,由公司提供包装材料及基酒,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过程管理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技开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4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 (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