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3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5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敬先生因出差授权独立董事周兰女士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填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已辞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如下:
1.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选举戴晓凤女士、杨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选举戴晓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选举戴晓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选举戴晓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7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为桂林南城百货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3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桂林南城百货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南城百货”)拟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南城百货”)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永利
住所:桂林市漓江路26号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钟表眼镜、五金交电、电子通讯器材、电动玩具、家用电器、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皮具、服装鞋帽、金银饰品、化妆品、照相器材、文体用品及健身器材、家俱销售(木制品除外);零售卷烟、雪茄烟、罚没烟草制品、国内版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生鲜净菜、干鲜果菜、计生用品;铺面、柜台、场地、电子称、冷柜、冻柜租赁;停车场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会展服务;广告策划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企业形象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桂林南城百货100%股权
桂林南城百货近一年及2016年1-3月财务状况见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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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南城百货不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拟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桂林南城百货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亿元(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为桂林南城百货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1.1784%。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0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