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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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 2016-07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5:00至2016年5月1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格兰德酒店有限公司4B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智德宇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230,965,363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05,793,463股,限售流通股25,171,9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273,0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0961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60,214,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707 %。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58,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4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分之一 以上股数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志新、曾力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