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南证监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6-03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南证监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6]1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逐一核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应收账款
1、说明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应收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2014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情况,以及与2015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政策是否一致,是否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并履行相关程序。
答: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同煤装备、平阳重工、自然人共同成立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中北公司31%的股权。
应收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北机械有限公司金额超过5000万元,达到单项重大标准,按照其风险程度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中北公司2014年末和2015年末均计提坏账准备43,036,013.20元。
2015年12月双方已经签订还款协议,2016年度对方按照还款协议约定的进度进行了付款,截至2016年4月30日,已经还款19,126,550.09元。
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约定的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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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表说明坏账准备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计算过程;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308,837,807.59元是否正确。
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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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核销明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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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末按照会计政策,对5000万元以上的单项重大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低于5000万元,但是有证据表明款项在未来回收的可能性较小,对该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未来预计无法收回的金额提取坏账准备;对其他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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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0.31亿元,期末应收账款为41.66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比例为25%。
公司认为,根据目前煤炭行业的形势和公司客户的具体情况判断,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覆盖了未来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
3、说明本期公司通过抹账方式减少应收账款228,209,345.54元相关情况。
答:本期公司为加快货款回收速度,利用钢厂、公司、煤矿三者形成的业务关系,打通供应商和客户通道,通过母子公司供应商和客户是同一集团内公司、供应商和客户互为上下游关系等方式,将228,209,345.54元应收账款收回。
二、存货
说明对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63,945.92元的原因。
答:本期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产品为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的订购的产品。2015年3月30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根据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合同执行情况判断,公司认为发出的产品已经无法收回。故对发出的支架产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公司账面发出商品金额为13,557,137.92元,公司已经预收其货款5,793,192.00元,对发出商品金额与预收账款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7,763,945.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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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建工程
说明舜立新区建设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答:子公司—淮南郑煤机舜立机械有限公司2011年开始建设舜立新区,2014年土建和设备已经基本完工,但尚未达到投产条件。由于煤炭行业持续走低,资金紧张,后续工程暂停。因此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计提2015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其他应付款
说明公司未偿还或未结转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711,129.24元的原因。
答:公司于2010年7月对淮南郑煤机舜立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收购交割审计时,淮南郑煤机舜立机械有限公司应付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2,702,454.06元,其中长时间清算往来116,960,000.00元、其他为日常结算款项。
根据淮南郑煤机舜立机械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的还款协议,分期偿还欠付款项。后由于资金紧张,尚未偿还完毕。
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做好信息披露等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环境和工作秩序,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