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2016-020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袁慧韡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对袁慧韡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喻军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喻军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附
喻军简历:
喻军,女,出生于1972年5月,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宝淳律师事务所、上海华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文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新南洋 公告编号:2016-021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广元西路55号浩然高科技大厦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6日
至2016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由公司相关独立董事向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 以上第1---5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6-009、2016-011、2016-015。
(2) 以上第6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6-020。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6 年6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邮编:200050)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 2016 年6月1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附上前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667号。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